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因疫情滯留廣東韶關的湖北籍男子盧先生在派出所民警的引導下,找到乳源瑤族自治縣消委會求助。“我一年多前在乳源打工時,交了1000元預付款學電腦,但是還沒學會就回家了……”據介紹,盧先生一年多前向乳源某商家預付了1000元學習電腦技術(商家承諾包教會),后因事返鄉中斷了學習,之后一直沒有主動聯系商家協商相關事宜。2019年底,他第二次來韶尋找工作未果,返鄉前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滯留韶關至今。他想起了當初學電腦交的預付款,希望與商家協商并退還剩余款項。
盡管盧先生無法提供交納預付款的憑證,但因情況特殊,乳源瑤族自治縣消委會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與商家負責人取得了聯系。通過細致的情況調查,工作人員查找到了當時交納預付款的記錄。在公安部門確認盧先生已入住賓館20多天進行相應的觀察并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況下,乳源瑤族自治縣消委會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和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的規定,擺事實、講道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向盧先生退還款項800元,盧先生對調解工作表示滿意。(乳源瑤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 林鐘賢 丘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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