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13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疫情防控執法第五批典型案例,共8起案例。
1、益陽市南縣肖某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10時40分,益陽市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南縣某酒店售賣“三無”口罩,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往被投訴舉報地點進行現場核查,在現場發現5000余個口罩,均無中文標注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址等法定要求的標識內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查獲的涉案口罩實施了扣押。經查明:2020年1月25日,肖某微信聯系從華容不知名供貨商處購進涉案違法物品9000只,其無法提供正規發票,供貨來源不明。截至查獲時止,已對外銷售1000余只,分發給員工2000余只。益陽市南縣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近期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益陽市安化縣某大藥房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下午,益陽市安化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對安化縣某大藥房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貨架上共有尚未銷售完的口罩189只,該口罩上未見任何中文標識,也沒有標注廠名廠址及生產日期。該局立即啟動立案調查程序,對該藥房經營口罩情況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采購該口罩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未查驗供貨方經營資質,當事人共以4.5元每只的價格采購1400只口罩,該局調查時以7.8元每只的價格銷售1211只。在該局調查后,當事人對上述口罩進行召回,共召回口罩151只。涉案口罩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及生產日期,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目前,益陽市安化縣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近期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3、常德市鼎城區劉某無證經營高價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下午,根據群眾舉報,常德市鼎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劉某高價銷售口罩進行了查處。經查,劉某無法出示《營業執照》,其購進某品牌口罩450個,以醫用N95口罩的名義售賣,當日查獲前已售賣400個,非法經營額12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和《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價格秩序的公告》規定,擬對當事人處罰如下: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200元;對無照經營行為處10000元罰款;對哄抬物價行為處15000元罰款;對侵犯消費者權益欺詐行為處31800元罰款;罰沒金額合計60000元。
4、益陽市赫山區鐘某、彭某涉嫌經營 “三無”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19時許,益陽市赫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在市市場監管局的指導及益陽高速交警的配合下,現場查獲“三無”口罩117箱。經查明,涉案口罩200箱,每箱2000只,共計40萬只,系長沙望城區的鐘某、益陽赫山區的彭某從湖北某公司購進。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查獲的117箱涉案口罩實施了扣押。隨后,辦案機關對涉案口罩進行了抽樣送檢,并全力對已銷售的83箱口罩予以追回。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5、常德市臨澧縣某藥房有限公司朝陽店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和未明碼標價口罩案
2020年1月29日,常德市臨澧縣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反映臨澧縣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朝陽店銷售無任何標示標簽的一次性口罩。經查,當事人銷售該批次口罩無任何批準文號,非醫療器械,無廠名廠址及任何標示標簽,不能對消費者個人防護疫情起到作用,且在銷售時未明碼標價。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擬依法處沒收違法所得6250元,處罰款48750元,罰沒款合計55000元。
6、常德市臨澧縣許某銷售假冒“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案
2020年1月31日,常德市澧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常德益康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反映,稱該公司購買的一批“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可能是假冒產品。經查,該批口罩共采購18萬個,已到貨8萬個,另外10萬個被河南長垣市市場監管局查扣。鑒于該批口罩金額已經達到涉罪的立案標準,相關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規定,已將該案線索移送到澧縣公安局偵辦。
7、永州市藍山縣云旭生鮮水產城涉嫌違法經營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20日上午,永州市藍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聯合林業公安開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中,在藍山縣云旭生鮮水產城店鋪內冷藏柜中查獲疑似野生動物冷體一批,經清點竹鼠61只、野豬1頭、水蛇30條、狗貍子4只、聾豬5只、麂子肉一塊。該店負責人無法提供上述物品的合法來源證明,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物品進行了扣押。因藍山縣云旭生鮮水產城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藍山縣林業執法大隊已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8、永州市藍山縣秀秀海鮮店涉嫌違法經營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20日上午,永州市藍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聯合林業公安開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中,在藍山縣秀秀海鮮店店鋪內冷藏柜中查獲疑似野生動物冷體一批,經清點3條草魚蛇、1只麂子、1只疑似獐子(無頭、去毛)、14只疑似鳥類及1只兔子。該店負責人無法提供上述物品的合法來源證明,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物品進行了扣押。因藍山縣云旭生鮮水產城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藍山縣林業執法大隊已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據悉,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湖南省市場監管系統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護用品(口罩)生產銷售和野生動物違規交易等違法行為,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持續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