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12日,市民陳先生將一面寫著“維權有力,依法公正”的錦旗送到了廣東省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達對汕尾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為消費者解難事、辦實事的感激之情。
2019年11月,陳先生通過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在該公司業務員的推薦下,預定了一套別墅。與該公司簽訂了《誠意金協議》并向其交納了50000元的誠意金。之后前往該房產公司簽訂三方購房合同時發現合同條款中涉及霸王條款、夸大宣傳等,陳先生因此取消了購房的計劃。陳先生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系該公司業務員,希望退還誠意金,但多次交涉未果,向汕尾市消委會求助。接到消費者投訴以后,汕尾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莊偉鋒和消費者及被投訴公司溝通協調,多次組織雙方面對面溝通協調,先后通過五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被訴方全額退還申訴方誠意金。
陳先生表示:“為這事我困擾了好久,多番奔走未果,后來經朋友提醒,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找到市消委會,沒想到事情圓滿解決了。通過這件事,也加深了我對市場監管部門消費維權工作的了解,非常感謝”。
市消委會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依法做好消費維權工作,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019年,全市各級消委會和12315成功調解消費糾紛2361件,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406.09萬元。
(供稿:廣東省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吳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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