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3月19日消息(記者劉濤)3月19日,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召開新聞發布會,要求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嚴厲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將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四川省水產局何強局長介紹,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四川省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四川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野外物種,將嚴格按照《決定》要求進行管理,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
四川省將結合中國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將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捕撈、販賣等行為作為漁政執法重點,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物種、重點環節,加強執法監管。對于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四川省<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按照《決定》要求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四川省要求加強水生野生動物合法利用行為管理,水生野生動物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或專用標識后,方可利用。目前,四川全省辦理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的養殖場有558家,主要養殖雜交鱘、胭脂魚、大鯢、中華鱉等;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47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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