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萍鄉市市場監管局認真履行廣告監管職責,落實省局“二十條”,積極服務廣告行業復工復產,確保廣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做到監管與服務并重。
一、強化對疫情期間廣告市場的監管。自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市場監管人員強化農貿市場和藥房等疫情重點環節檢查和處罰,共檢查企業(門店) 2830 個,出動執法檢查人員 2780人次,車輛 1200臺次。期間查處張慶在微信群中發布銷售口罩的虛假廣告宣傳案件一件。
二、強化對廣告行業的服務。逐步實現市監部門執法、主管部門主抓、行業協會自律、媒體單位把關、智慧監管的廣告監管新模式。對萍鄉廣播電視臺、萍鄉日報等大眾媒體進行線上廣告發布指導,幫助落實廣告發布三級審查制度,并下發廣告發布規定相關法律電子版,對于檢查發現的輕微違法廣告行為,堅持教育為主,防范在先,通過責令改正方式,做到違法廣告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指導全市各媒體播放公益廣告3653條次,指導廣告經營單位18戶制作公益廣告170條次。
三、強化全市廣告監測工作。加強對自媒體公眾號、移動APP廣告等新業態的監測監管,做好重點門類廣告監測,并建立移送、查處結果的反饋制度,加強監管大數據運用。目前全市共有廣告經營單位2300余戶,該局充分利用江西省廣告監測綜合平臺、互聯網廣告監測平臺作用,對疫情期間監測到的違法廣告及時分流處理。疫情期間共監測公益廣告3653余條次,媒體廣告發布31178余條次。
通過加強廣告監測,增強了廣告監管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準確性,保持了打擊虛假違法廣告的高壓態勢,確保了廣告監管的實效。(來源:萍鄉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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