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3日訊 市民王先生曾在即墨市城區東部醫療衛生中心二期項目從事玻璃幕墻安裝工作。2019年4月份工程完工后,王先生的5萬元工資卻被拖欠至今。信網通過王先生的包公頭林先生了解到,30名工人共計90萬元工錢現在都在分包商山東萊州環宇幕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州環宇幕墻)手里(詳見《90萬工資拖一年多 萊州環宇幕墻至今未結清》)。3月16日,萊州環宇幕墻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需要林先生先與公司進行核算。但3月20日林先生告訴信網對方再次變卦,稱又需要再等一段時間。
三方簽署了書面協議
林先生告訴信網,因為對方承諾核算后會結錢,于是在3月17日,他去到萊州環宇幕墻公司,與對方進行核算事宜,但是結果并不順利。“對方說讓我回去等待核算結果,但到底什么時候能出結果,對方也不說,直說讓我等著。”林先生表示,因為此前已經被對方拖了半年多時間,所以這次對方現在的說法在他看來依舊是在拖延。
3月20日,信網曾與林先生一起,來到建設單位山東省鑫誠恒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并見到了該公司的項目負責人龐經理。龐經理告訴信網,建設方對此事非常重視,已經要求分包商方面盡快將工資發放到工人手中。“我們與分包之間一直是按照合同執行,根據合同目前我們應該付給分包的應該是2700萬左右,但我們現在已經付了3500萬,所以王先生等工人的這筆錢都在分包商手中。”
沒過多久,萊州環宇幕墻的工作人員也來到了現場,龐經理提出,要分包商盡快為工人結算工資,但對方稱核算還需要時間。對此龐經理表示,如果分包商是因為資金問題,可以由分包商方面出具書面證明,建設單位先代其發放工人工資,但萊州環宇幕墻的工作人員沒有答應,至于原因,對方也始終沒有說明。
最終三方經過協商,萊州環宇幕墻承諾:于3月26日前支付給林先生20萬元,4月1日前支付10萬元,4月20日前支付30萬元,剩余部分于5月1日前完成。三方簽署了書面協議,并在協議上分別簽上了名字。
支付20萬元后再次變卦
4月10日,信網通過林先生了解到,萊州環宇幕墻在3月26日支付了第一筆20萬元后再次變卦,拒絕支付4月1日應付的10萬元。“對方就說自己沒錢了。”林先生說道。
為此,信網聯系萊州環宇幕墻的相關負責人閔經理,對方承認,協議中4月1日的10萬元目前確實沒付給林先生,理由是公司沒錢了。但之前建設單位已經承諾可以先行代付,為何環宇幕墻不讓其先行代付?對此閔經理表示:“我們愿意讓建設單位先行代付,但是對方董事會沒有批準,我們也沒有辦法。”閔經理還告訴信網,目前公司連10萬元都沒有。
為核實這一情況,信網再次聯系了建設單位山東省鑫誠恒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龐經理。對閔經理的說法龐經理予以否認。“我們從來沒有拒絕過他們的代付申請。”龐經理告訴信網,公司目前仍愿意替萊州環宇幕墻代付工人工資,但因為擔心把錢給萊州環宇幕墻后被其私自扣下,所以他們要求萊州環宇幕墻寫一個書面保證,確保這筆錢落到工人手中。“但現在萊州環宇幕墻不愿意寫這個保證。”
分包商其實并非萊州環宇幕墻
信網還了解到,該項目的分包商其實并非萊州環宇幕墻,而是中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萊州環宇幕墻是掛靠在其名下承接的項目。對此龐經理表示,建設單位的合同是與中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簽,而對方的工作人員都自稱為中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員工。“從一定程度上來講我們與他們沒有任何關系,所以現在我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龐經理說道。
而在《建筑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對于掛靠有著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顯然,萊州環宇幕墻掛靠中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了相關規定。此事信網將持續關注。信網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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