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7日訊 “小區交的物業費不給開增值稅發票,這得偷逃多少稅款?”近日,市民王先生反映小區物業青島即墨市惠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即墨惠中物業)不給開增值稅發票。信網(0532-80889431)獲悉,即墨區稅務局通濟稅務所對該公司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并進行了200元罰款。
交了物業費卻沒開發票
王先生表示,即墨西元莊一至八期商品房小區加上西元莊村的集體產權樓房的物業都是青島即墨市惠中物業進行管理。
“這么多小區,物業從來沒有主動給我們業主開過發票,而且總以不開物業費增值稅發票方式,不給業主交納的物業費開發票,這不是偷逃國家稅款嗎?希望稅務部門進行徹查。”王先生投訴道。
5月7日,青島即墨惠中物業的工作人員劉先生介紹,業主在交納物業費后,物業工作人員都會開收據給業主。“如果業主需要發票,只需要將收據和開票資料給我們即可。目前,物業已經將換取發票方式在小區公示欄和繳費處張貼。”
物業費只開收據現象多發生
信網調查了解到,青島許多物業服務公司收取業主物業費,但均存在只開收據,不主動開具發票的現象。而很多業主因不知物業費可開發票、開了發票也不報銷等原因,所以也從來沒有向物業要過發票。家住黃島海棠墅小區的楊先生表示,他家小區物業每次通過微信收取物業費,而交納物業費后物業雖都會主動提供收據,但從來沒有主動提供過發票。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那么物業收費,不開發票違法嗎?
稅務局:物業應自覺給業主開具發票
針對這一疑問,即墨區稅務局表示,物業公司應自覺向業主開具正規發票。如果業主在索要發票情況下,物業公司拒開發票,市民可向稅務局投訴和舉報。
“對于業主反映青島即墨惠中物業不開發票一事,通濟稅務所工作人員通過實地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收取各項費用時,業主需發票的由公司開具,不需發票的業主,公司開具了收款收據,業主可在當月也可過后拿繳費收據來換取發票,并已記賬按未開票收入申報交納稅款,不存在偷稅漏稅的情況。而對該公司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前期稅務部門已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公司并在公示欄張貼了業主換取發票的通知;而對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稅務部門已對其進行200元罰款。”
信網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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