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29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于2637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通告稱,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類食品263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17批次,不合格樣品20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云陽縣景商華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北碚區童家溪鎮賢蓉副食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市墊江縣新民鎮農貿市場內1號莊正瓊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彭水縣班花串串香店銷售的、重慶左右逢源酒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桑葚酒(桑葚果露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合川區南辦處南津街婆婆灣109號、111號王艷銷售的菠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六)重慶名豪實業(集團)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云陽縣向孟友肉攤銷售的豬肝,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重慶市石柱縣三河鎮川主壩農貿市場馬建勇銷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九)重慶市趙氏商貿有限公司泓利生活超市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重慶市豐都縣名山街道萬客隆農貿市場秦娟銷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輔仁路8號(帝逸農貿市場A區64#、65#攤位)蒲延瓊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二)重慶市沙坪壩區工人村市場2樓唐世海銷售的烏魚(活),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重慶市綦江區三江街道大橋頭劉夕倫(餐館名稱:老劉早餐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四)榮昌區昌元街道張尚容山貨店銷售的泡野山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五)重慶市渝北區金通大道998號附57號(14、15、17、18號攤位)戴治勤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六)重慶市大渡口區九宮廟街道九宮廟農貿市場一樓71、72號門市張金龍銷售的全蛋無水蛋糕,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七)重慶市酉陽縣黑水鎮黑水村12組(黑水鎮車站農貿市場)孔林波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要求。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八)重慶市九龍坡區蘭花菜市場A5-8號攤位喻和兵銷售的白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
(十九)忠縣中云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君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昆明蔚然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泡鹵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渝北區劉陽食品店銷售的鹵豬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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