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6月1日,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0年信息公開案件(第一期)》。信息顯示,雅安市金船茶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違法生產緊壓茶產品,庫存成品貨值16695元,生產并銷售至爐霍縣的緊壓茶產品貨值1365元,合計貨值金額18060元人民幣。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款,《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處以貨值金額十六倍的罰款、沒收廠房內用于違法生產緊壓茶的原料、違法生產的成品、半成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設備的行政處罰。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主要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雅市監罰〔2019〕1036號 | 雅安市金船茶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生產銷售康磚茶、金尖茶等緊壓茶一案 | 雅安市金船茶業有限責任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8027144450369 | 羅懷強 | 雅安市金船茶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違法生產緊壓茶產品,庫存成品貨值16695元,生產并銷售至爐霍縣的緊壓茶產品貨值1365元,合計貨值金額18060元人民幣. |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款,《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處以貨值金額十六倍的罰款、沒收廠房內用于違法生產緊壓茶的原料、違法生產的成品、半成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設備的行政處罰。 | 未完全履行 | 雅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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