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陳靜) 日前,本網官方投訴平臺黑牛投訴接到崔先生投訴,稱其在知名快遞公司順豐速運遞送貴重物品,并按照4200元的保價金額交納了保價費用,但真正發生貨品損失時順豐卻百般推諉,無視保價條款和市場公平原則,將賠償金額單方定價為1000元。
接訴后,本網立即展開調查,確定崔先生投訴屬實。而法律人士認定順豐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企業應按照保價約定的4200元賠償消費者損失。
7月13日17:22本網發布了標題為《順豐貨品損壞理賠難 保價金額4200元只賠1000元》(詳見http://www.hzweihu.com/ms/content/2020-07/13/content_8616772.htm)的文章。
7月14日上午,崔先生告訴本網,順豐態度變了——主動聯系他,并愿意按照4200元的保價金額賠付他,“昨晚,錢已經到賬了”。
崔先生稱,7月13日晚6點多鐘,他接到了當地順豐的電話,表示他“保價了,因此會全額賠付損失”,但希望他能配合一下將媒體發布的新聞“撤”回來。崔先生表示,自己可以如實告訴媒體賠付情況的進展。但稿件能否撤,這不是自己能決定的事情。“這次,他們的態度轉變很大,賠償款到賬也很快。”

圖片來源:順豐官網截圖
7月2日發件;7月3日損壞被拒收;7月3日至7月13日下午3點多還在一直與順豐糾纏于“賠償金額達不成一致”的問題;7月13日下午5點半左右本網曝光該事件;當晚順豐賠付,4200元保價款全額到賬。
至此,困擾了崔先生十余天的問題終獲解決。
而類似事件在順豐速運似乎也并非個例,近年來不斷有順豐“高保價、低賠付”的事件曝出,有的消費者甚至要通過司法訴訟才能拿到合理的賠償。7月14日,本網黑牛投訴平臺又收到了多名消費者針對順豐速運的維權投訴,對此,本網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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