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jù)安徽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技術中心網站12月14日消息,日前,天長市昌翼電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主動向安徽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2月2日生產的型號為昌翼48V20Ah充電器,數(shù)量為2000只。
本次召回的產品存在的問題是:昌翼48V20Ah充電器沒有按照T/TCDZ0001-2019《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充電器》標準要求,防反接損壞不符合上述團體標準,對消費者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對于召回范圍內的鋰離子電池充電器,該公司將積極落實企業(yè)主體責任,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安全技術改進工作,提升產品安全水平,并免費為客戶更換符合要求的充電器,以消除安全隱患。
天長市昌翼電子有限公司提示購買昌翼48V20Ah充電器的消費者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將為購買上述產品的消費者提供退換貨或退款服務。
消費者可撥打天長市昌翼電子有限公司電話(13865811909)了解該召回產品的具體信息,也可登陸安徽省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技術中心網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關缺陷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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