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海南省儋州市城西醫院、儋州市那大鎮軍屯樂普生診所、儋州市那大鎮東干社區衛生服務站、儋州市那大鎮城西社區衛生服務站因使用劣藥(雙氯芬酸鈉腸溶片),近日被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11月1日,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案件交辦通知書》,通知顯示上述四家醫療機構從海南菁華藥業有限公司購進“雙氯芬酸鈉腸溶片”【生產單位: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批號:170811,規格:25mg,包裝規格:100片/瓶】經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五指山分所檢驗,結果顯示“緩沖液中溶出量不符合規定”,被認定為劣藥。
11月5-6日,執法人員分別到上述四家醫療機構檢查核實,確認購進的上述藥品已全部使用完畢。11月9-10日,該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核實上述同批次藥品的購進及銷售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對上述四家醫療機構作出相應處罰:沒收儋州城西醫院違法所得50.4元,處銷售劣藥貨值金額一倍罰款50.4元,罰沒共計100.8元;沒收儋州那大軍屯樂普生診所違法所得80元,處銷售劣藥貨值金額一倍罰款80元,罰沒共計160元;沒收儋州那大東干社區衛生服務站違法所得297元,處銷售劣藥貨值金額一倍罰款297元,罰沒共計594元;沒收儋州那大城西社區衛生服務站違法所得40元,處銷售劣藥貨值金額一倍罰款40元,罰沒共計80元。(海南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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