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楊洪麗包子鋪(楊洪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入網餐飲服務案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天津市紅橋區楊洪麗包子鋪(楊洪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入網餐飲服務案 | 天津市紅橋區楊洪麗包子鋪 | 92120106MA06R2XJ05 | 楊洪麗 |
津市監紅不罰〔2020〕169號 | 涉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入網餐飲服務 | 不予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 自覺履行 | 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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