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黃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公示(2021年第14號)
根據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抽樣檢測報告(NO.202046775),涉及我區1家食品流通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陳保香銷售的豬肝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0年11月2日,我局委托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對當事人銷售的豬肝進行抽樣。2020年11月30日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檢測報告,編號為NO20204677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理由為檢驗項目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
(二)我局對攤販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及召回情況:2020年12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檢測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發現抽查的批次產品已售完,現場未發現剩余產品。因消費者不明確故無法實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2月18日,未接到消費者關于該批次產品的相關投訴。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對陳保香進行檢查,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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