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3月4日,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涉及湖北省咸豐縣家家健醫藥有限公司。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鄂藥監恩施藥罰〔2021〕1號 | 銷售劣藥案 ? | 湖北省咸豐縣家家健醫藥有限公司 | 張建軍 | 914228266980044676 | 湖北省咸豐縣家家健醫藥有限公司購進銷售的獨活(批號:190501,生產單位:湖北道地藥材科技有限公司)經恩施州公共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為不合格藥品(編號:Y20200073,檢驗單位:恩施州公共檢驗檢測中心,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復檢報告書編號:2020藥2632,檢驗單位: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四次購進共計貨值金額6202.75元,從下游客戶中召回1.345kg,銷售所得6119.3元。 | 湖北省咸豐縣家家健醫藥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因該公司無主觀過錯,能夠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管理,能夠提供合法的藥品來源,積極配合調查,按照《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可以減輕處罰,給予該公司以下行政處罰:1. 沒收召回的獨活;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 主動履行?? 2021年3月2日 |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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