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公開約談了探拓、思凱樂等品牌沖鋒衣生產銷售企業和相關電商平臺。THE NORTH FACE(北面)品牌企業由于疫情未參加約談,Lafuma(樂飛葉)、狼爪、北極絨等三個品牌企業無故未參加約談,天津消協對三家企業進行了公開譴責。
2020年11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協組織共同公開發布了“功能服裝(沖鋒衣)”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在實體店及電商平臺隨機購買的50件樣品里面,有17件樣品的產品名稱和執行標準的宣傳與實際不符,存在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的嫌疑。消協組織同時將比較試驗結果向相關企業和電商平臺進行了函告,要求就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比較試驗結果發布20天后,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委托本次比較試驗承檢單位,對市場在售的涉事沖鋒衣品牌進行跟蹤調查,發現仍有部分品牌的沖鋒衣,使用其他服裝產品標準生產,且產品吊牌上標稱非沖鋒衣的產品,卻以“沖鋒衣”作為產品名稱進行銷售宣傳。12月14日,天津消協代表京津冀消協組織對11個品牌沖鋒衣企業進行公開勸諭,要求11家企業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其后,一些企業迅速回應,積極整改,但部分品牌企業漠視消協組織的社會監督,繼續我行我素。
近期,天津市消協再次委托托本次比較試驗承檢單位——天紡標檢測認證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針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實體商場及電商平臺銷售的沖鋒衣產品進行跟蹤調查發現,Lafuma(樂飛葉)、狼爪、THE NORTH FACE(北面)、探拓、北極絨、思凱樂等品牌產品仍然存在相關問題。
勸諭
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認為,以上品牌涉嫌虛假宣傳,漠視消協組織的監督勸諭拒不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能,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代表京津冀消費維權聯盟發出勸諭。
一、立即停止虛假宣傳行為
迅速自查,一是對未執行GB/T 32614-2016《戶外運動服裝 沖鋒衣》標準的產品卻宣稱為“沖鋒衣”的,二是對在產品明示吊牌上標稱是其他服裝產品的卻在銷售中宣稱為“沖鋒衣”的,對以上兩種虛假宣傳行為立即進行糾正。
二、秉承誠實信用原則
做好售前查明與宣傳工作
作為沖鋒衣生產銷售企業,理應熟知沖鋒衣產品執行標準、服裝吊牌標注要求和標注內容及廣告宣傳要求。相關品牌公司應舉一反三,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做好標簽標注并履行好廣告宣傳查明義務。
三、積極履行企業法定義務
作為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以此為契機,積極履行法定義務,嚴格產品質量,規范銷售宣傳,提高服務意識,不斷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天津市消費者協會請以上品牌經營企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消費者負責、對企業負責的態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進行整改。
對于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的勸諭,參加約談的電商平臺和生產企業都提出了整改意見,天津消協對此表示了贊賞。同時,對無故缺席今天公開約談的樂飛葉、狼爪、北極絨三個企業表示公開譴責,并將把此三個品牌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天津消協將根據電商平臺和生產企業的承諾,持續關注功能性服裝嫌虛假宣傳相關問題,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消費者協會的公益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公益訴訟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萬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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