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3月30日,山東省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菏市監綜藥處字〔2021〕7號)。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違法企業名稱或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負責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渠道 | 涉案產品控制 | 處罰機關 |
1 | 菏市監綜藥處字〔2021〕7號 | 孔照坤無《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大力丹”案 |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未經批準擅自生產藥品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 | 孔照坤 | 372923194405050514 | 孔照坤 | 沒收違法生產的藥品、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生產設備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2021年3月18日 | 已履行 | 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沒收 |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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