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北京海淀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違法廣告典型案例(第一期),涉及北京星漢博納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移動端自有網站首頁,為網站內商戶發布“抵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場”活動廣告,當事人在“抵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場”頁面發布有“新型肺炎官方推薦診療藥物XXX藿香正氣滴丸”“新型肺炎官方首選抗病毒藥物 XX(磷酸奧司他韋顆粒)”“XX網商城億元補貼”內容的廣告,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前述兩藥品廣告內容未經有關部門審查,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和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00000元。
案件點評:涉案廣告在疫情期間炒作“新型肺炎官方推薦診療藥物”,發布虛假廣告,且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擅自發布藥品廣告,易對消費者造成嚴重誤導,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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