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1年第12號(總第34號)。通告稱,近期,該局組織抽取方便食品、調味品、 食用農產品等3大類食品17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5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量問題、污染物不合格問題、農藥殘留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量問題
(一)興安縣雍宏付小吃店銷售的油餅,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興安縣康記米粉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污染物不合格問題
(一)桂林市雁山區友鄰匯百貨超市銷售的青線椒,鎘(以Cd 計)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全州縣龍水鎮萬鄉隆超市銷售的韭菜,鎘(以 Cd 計)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農藥殘留問題
永福縣陽光購物中心銷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桂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核查處置情況
該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已要求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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