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藥監局關于廣州市白云區芳祺化妝品廠飛行檢查結果的通告(2021年 第39號)
近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廣州市白云區芳祺化妝品廠進行了飛行檢查。經查,發現該企業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等有關規定。該企業已對存在問題予以確認。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立案調查。具體情況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廣州市白云區芳祺化妝品廠飛行檢查結果
廣州市白云區芳祺化妝品廠飛行檢查結果
企業名稱 | 廣州市白云區芳祺化妝品廠 |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 粵妝20160682 | 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1110721347299 |
企業地址 |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北村秧坎二路3號 | ||
檢查單位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
檢查依據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 | ||
檢查發現缺陷和問題 | |||
該企業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實際使用原料與產品備案配方成分不一致等問題;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原料購進數量與領料記錄記載數量不一致等問題;在設備管理方面存在實驗室設備不能滿足檢驗需要等問題。 | |||
處理措施 | |||
1.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涉嫌未按照備案配方生產化妝品的行為依法查處,并組織評估相關產品安全風險,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企業實施召回,必要時依法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對該企業立案調查。有關查處結果及時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對檢查中發現的有關缺陷和問題,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令該企業限期整改,并將相關情況在2個月內報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
國家藥監局
2021年6月16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