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2021年第10期)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1期)、《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4期)、《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6期)、《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8期),涉及我市部分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鳊魚
(一)抽檢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11期)涉及張家港市楊舍泗港萬虎水產攤經營的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華測品標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養殖或者運輸途中所致,張家港市楊舍鎮人民政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8元、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啤酒豆(秘汁香辣味)
(一)抽檢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14期)涉及相城區渭塘吉麥隆超市加盟店經營的啤酒豆(秘汁香辣味),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所致,當事人盡到了進貨查驗義務,不合格產品無法通過進貨查驗來發現,相城區渭塘鎮人民政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
三、豇豆
(一)抽檢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16期)涉及張家港市楊舍泗港軍政蔬菜攤經營的豇豆,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華測品標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進貨來源問題,張家港市楊舍鎮人民政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8.25元、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青梅酒
(一)抽檢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18期)涉及蘇州市子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寶網(網店)經營的青梅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二)核查處置情況。經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為生產環節所致。吳中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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