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8月5日,山東省菏澤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菏市監綜食流處〔2021〕37號),涉及菏澤開發區冠達百貨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 名稱 | 主要違法 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違法企業名稱或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負責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渠道 | 涉案產品控制 | 處罰機關 |
1 | 菏市監綜食流處〔2021〕37號 | 菏澤開發區冠達百貨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 菏澤開發區冠達百貨超市
| 92371700MA3TU1937Y | 劉孝冰 | 1.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3.罰款。 | 2021.7.30 | 尚未履行
十五日 | 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沒收 |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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