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管局黨組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雨花區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積極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堅持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以解決民生訴求、回應社會關切為目的,以案件查辦為抓手,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查辦了一批大要案件,嚴懲了一批嚴重違法行為,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大華正茂食化商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案
案情介紹
2月1日,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大華正茂食化商行開展執法檢查,并對當事人現場存放的被舉報產品(食品添加劑苯甲酸鈉)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檢驗,該批苯甲酸鈉鄰苯二甲酸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明,當事人于2020年8月1日從騰州市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采購上述苯甲酸鈉120袋,后陸續銷售94袋(1袋被召回),獲利4037.5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雨花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不合格食品添加劑苯甲酸鈉27袋;2.沒收違法所得4037.5元,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罰沒款共計54037.5元。
湖南騰馬新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UC瀏覽器平臺發布未經審核的醫療廣告案
案情介紹
3月16日,雨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央視3·15晚會通報線索對湖南騰馬新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在UC瀏覽器平臺上發布未經審核的醫療廣告。經查,當事人為11家醫療服務機構在UC瀏覽器平臺上發布了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并獲取相關廣告信息技術服務費用共計51000元。
處理結果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和第三款規定,雨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廣告費用51000元;2.處罰款102000元。
長沙吉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價格違法案
案情介紹
3月16日,雨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長沙吉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2018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在收取商戶一般工商業電價時沒有執行電價調整規定,涉嫌未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代收電費。經查,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止,當事人按照1.3元-1元/千瓦時的標準向商戶收取電費,該收費標準均超過政府最高限價。
處理結果
當事人于2021年3月16日對商戶下達了《商戶電費調整退費通知》,并對多收取的電費進行逐戶核算清退,截至2021年4月7日,當事人已將多收電費全部退還到位。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之規定,雨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處15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來源:雨花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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