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20210303.20210120.20210206等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涉及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廠生產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對其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廠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21年3月3日的精肉臘腸(規格為200 克/袋),經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處置情況
1.風險控制情況
該局于2021年4月30日,接到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移送的案件線索,于2021年5月7日,對位于吉林市豐滿區紅旗街六委的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廠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生產日期為2021年3月3日的精肉臘腸,該單位于2021年3月3日生產精肉臘腸(200 克/根)70袋,至案發上述產品全部銷售,無庫存,案發后召回45根。精肉臘腸(200 克/根)成本價格為每根4.5元,出廠價格為每根5元,貨值金額為350元。
2.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2.5元;2.罰款50000.00元。
3.排查整改情況
該單位負責人表示今后將保證滅菌時間工作,將整改后產品送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