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9月13日,山東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淄川明圣醫院、淄博康明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淄博四季青醫院有限公司等12家單位行政處罰案。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事由 | 執法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救濟渠道 | 備注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7號 | 淄川明圣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川明圣醫院 | 52370302MJE160770C | 李琦 | 罰款25000元 | 2021/06/29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6號 | 淄博康明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康明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C049T9T | 何偉亮 | 罰款25000元 | 2021/06/25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3號 | 淄博四季青醫院有限公司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四季青醫院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C5G4MXL | 王兆偉 | 罰款25000元 | 2021/06/29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8號 | 淄博市骨科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市骨科醫院 | 12370300495185616J | 蓸修亮 | 罰款25000元 | 2021/07/02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14號 | 山東鴻巢醫養有限公司淄博鴻巢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山東鴻巢醫養有限公司淄博鴻巢醫院 | 91370321MA3Q5CQ526 | 何曉晨 | 罰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13號 | 淄博市周村區人民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市周村區人民醫院 | 123703064932063481 | 李傳貴 | 罰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11號 |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醫院 | 12370303493224990Q | 張欽強 | 罰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12號 | 淄博市張店區中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市張店區中醫院 | 12370303493224714X | 張方祥 | 罰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16號 | 山東國欣頤養集團淄博醫院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違法行為 | 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六)項、第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山東國欣頤養集團淄博醫院 | 12370300MB2817516R | 翟振龍 | 罰款25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4號 | 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五里橋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 發布虛假廣告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進行處罰 | 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五里橋店 | 91370303669328307F | 丁紅杰 | 罰款20000元 | 2021/07/07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9號 | 山東華信宏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 發布違法醫療廣告 | 違反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六)項的規定,根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 山東華信宏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91370303558917205G | 張超 | 罰款4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
| 淄市監支處字〔2021〕100010號 | 山東華信宏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對其服務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案 | 對其服務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進行處罰 | 山東華信宏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 91370303558917205G | 張超 | 罰款50000元 | 2021/07/13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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