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福建省藥監局公布的《福建省2021年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通告(第2期)》顯示,抽樣自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廖楠楠乳制品商行,標示廣東倩芬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代理)(以下簡稱“倩芬化妝品公司”)的皇家嬰童嬰兒幼嫩水肌霜(標示批號:HJ-170829B)被檢出“激素--地塞米松”項目不合格。

倩芬化妝品公司官網信息顯示,“皇家嬰童”品牌宣稱由瑞士皇家藥業母嬰用品有限公司授權出品,由瑞士皇家藥業特別提供原料精煉萃取技術及天然配方支持。
據悉,地塞米松屬糖皮質激素類藥物,為化妝品中禁用物質。其具有抗炎作用,短時間使用非法添加糖皮質激素的化妝品,可使皮膚出現光滑、白嫩的假象,但長期使用會引起滿月臉、水牛背、多毛、角質層變薄等,誘發皮炎、皮膚敏感、色素沉著等不良反應。
福建省藥監局表示,對抽檢結果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及相關單位,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組織查處。
事實上,倩芬化妝品公司并非首次曝出不合格產品。
2021年1月5日,廣東省汕頭市市場監管局通告的2020年企業標準監督檢查情況顯示,抽樣自廣東倩芬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的免洗消毒凝露(凝膠)(標準編號:Q/GDQF 17-2020)被查出問題。
2018年3月22日,原江蘇省質監局發布的家用清潔類產品抽檢結果顯示,蘇果超市儀征工農南路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廣東倩芬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家嬰童洗衣液(規格型號:3Kg/瓶 洗衣液普通型)被檢出總活性物含量項目不合格。
據了解,總活性物和總有效物含量的高低是衡量洗滌產品使用性能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般說來,總活性物或總有效物含量高的洗滌劑質量相對較好,總活性物或總有效物含量越低,去污效果就越差,洗滌性能越差。若使用總活性物或總有效物含量不合格的產品,將影響洗滌效果。總活性物或總有效物不合格可能由以下幾點造成:一是生產企業忽視了對原料的質量把關;二是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有意使用質次價低的原材料或減少原材料的投入量;三是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企業,生產設備簡陋,技術力量薄弱,生產配方不合理或缺乏質量控制措施導致產品質量不穩定。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倩芬化妝品公司此前還因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問題被處罰。
天眼查數據顯示,倩芬化妝品公司因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于2016年6月23日被汕頭市潮南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罰款5.89萬元;該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行為,于2015年8月25日和1月22日兩度被原汕頭市潮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罰,罰款總計2萬元。此外,該公司還有2次被執行人記錄(立案日期均為:2012年2月9日;執行法院均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執行總金額為51.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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