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 賀璐 記者梁明
艾媒咨詢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共享電單車數量已超過100萬輛,預計2025年將超過800萬輛。共享電動單車成為共享行業的一條新賽道,吸引了不少資本下場逐鹿。
不過,一如曾經的共享單車,填補城市短途出行需求的同時,共享電動單車高速增長也帶來了不少問題。共享電動單車投放企業在大城市受到嚴管后,調轉車頭,這兩年開始聚焦下沉。
近期,中國質量新聞網接到多位網友投訴。他們反映,汕頭市金平區和龍湖區共享電動單車“多到成災”,不僅堵車、堵路,還堵住商店大門,而且大多共享電動單車無牌、無證、無車速表,給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交通出行造成很多不便,也造成了很多交通隱患。因此,中國質量新聞網調查人員展開了汕頭市金平區和龍湖區的共享電動單車亂象調查。
無牌無證無車速表 亂停亂放占盲道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人士向調查人員透露,在汕頭,必須具有本地身份證才可以購買電動車并上牌。共享電動單車變成汕頭外來人員的重要選擇。
美團出行一位負責整理共享電動單車的工作人員表示,汕頭當地共有五個品牌的共享電動單車投入使用,包括人民出行、哈啰出行、青桔、美團和小黃驢科技。作為企業,都希望他們的產品出現在每個停放點。
這樣做的后果是,多個商家大量投放共享電動單車,導致過度飽和,成為導致亂停亂放現象的原因之一。一位愛瑪電動車的經銷商認為,汕頭當地的共享電動單車更像馬路殺手,把城市搞得不像樣。另一位臺鈴經銷商不滿地說:“人行道、機動車道、停車位都被占滿了,有些路還堵死了,馬路都成停車場了。”

汕頭街頭的電動車大軍
在道路兩旁,調查人員看到了一排停放的哈啰出行共享電動單車,這款電動車無論從整車質量還是車身等各方面,看上去和新國標電動車沒什么兩樣,但是沒有車牌。

街道旁停放的無牌共享電動單車

共享電動單車亂停亂放
按照新國標管理規定,電動車應按照不同的車輛類型,上不同顏色的車牌,但汕頭的共享電動單車既無車牌,也無駕駛證。此外,這些共享電動單車沒有時速表,不可測車速,給市民騎行埋下安全隱患。
值得一提的是,共享電動單車的停放還占用了不少路段的盲道。《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盲道、人行道應當保持安全、暢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占用、損毀盲道及設施,不得損毀或者擅自占用人行道;對占用、損毀盲道的行為將被處以罰款。

共享電動單車占用盲道
大門被堵商家叫苦 晚上生意更難做
汕頭共享電動單車亂停亂放,嚴重到什么程度?調查人員在龍湖區嵩山南路、龍湖區長江路與華山南路交叉口路南分別看到,很多共享電動單車“擁擠”到堵了商家的大門。


共享電動單車堵商家門
調查人員隨機走訪一批餐飲店和茶葉店等門店,商家叫苦不迭。一位餐飲店老板對調查人員說:“店門口被堵住,肯定影響生意,行人過路,根本進不來,晚上8點到10點下班后堵得最厲害。”一位茶葉店老板斬釘截鐵地說:“人都過不來,怎么做生意?我們都是自己搬開共享電動單車。”還有一些門店的老板表示:“城管也管不過來,我們也沒辦法。”
愛瑪經銷商向調查人員反映:“共享電動單車停放到了我們門口,沒法兒營業,搞得生意很難做。”

人行道、盲道、商家均被堵塞
在與當地居民交流的過程中,調查人員還了解到,因為不少共享電動單車占道,導致早上乘坐公交車的學生要站到馬路中間等車。
騎行者多不戴頭盔 意識亟待提高
在汕頭兩轄區的馬路上,調查人員還目睹了共享電動單車亂象導致的另一重大安全隱患——騎行者很少戴頭盔。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電動車行駛者因顱腦損傷致死的比例高達80%,是交通事故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業內專家認為,從預防傷害的角度出發,如果騎行者佩戴頭盔,將顯著降低死傷率。2020年4月,公安部下發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知要求,提醒群眾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上路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不過,汕頭兩區的電動車騎行大軍大多數不佩戴頭盔,共享電動單車運營商們也沒有給每輛車配備頭盔。調查人員看著一輛輛駛過的共享電動單車,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學生,多數未佩戴頭盔。經過采訪,很多人認為共享電動單車很方便也很安全,戴頭盔反而不方便,且多人佩戴很不衛生。

未戴頭盔的學生模樣騎行者
企業:按要求投放 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管理
針對共享電動單車的負面影響,中國質量新聞網工作人員撥打了5家共享電動單車投放企業(人民出行、哈啰出行、青桔、美團和小黃驢科技)的官方客戶電話。相關客服人員的回復大同小異,都表示會按照不同區域,每天使用數量與頻次進行評估后投放。共享電動單車不允許未成年人騎行,也不允許帶人,部分未成年人騎行使用的微信可能不是未成年人本人注冊的,其中“小黃驢科技”規定用戶注冊須使用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實名認證,滿16周歲以上才能注冊。
對于亂停亂放問題,共享電動單車投放企業稱,已經分別設置了不同等級的調度費用,也安排了專門的管理人員進行車輛清理。其中人民出行建立了黑名單制度,一旦被拉入黑名單的用戶將影響后續騎行。
針對無牌無證的問題,幾家企業均表示,按照公司規定,共享電動單車是配備了車牌和駕駛證的,共享電動單車沒有牌照和駕駛證,不排除有人惡意損壞的情況,后期會繼續加強與完善。至于頭盔,并非強制性要求,每家配備情況不同。
其中,小黃驢科技的客服表示,共享電動單車多少會給市容市貌和交通出行帶來一定的影響,但也表示所有車輛均按照當地要求進行投放,會配合政府部門,共同管理好共享電動單車。
多城已在行動 不發展、獎懲、約談……
共享電動單車作為新生事物,目前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在不成熟階段貿然共享,勢必給城市交通帶來諸多隱患。面對共享電動單車的“硬傷”,已經有不少地方政府,紛紛采取措施治理共享電動單車。
去年5月,北京率先發布公告,明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北京交通委會同多部門,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APP等多重處罰。目前,北京街面已很少看到共享電動單車。
另據央廣網報道,去年開始,不少長沙市民感覺路越來越堵,不是因為交通情況惡化,而是因為野蠻投放的共享電動單車到處都是,城市不是堵車,是堵“電動車”,還出現了大量共享電動單車隨意停放,影響消防車救援的情況。去年11月開始,長沙市交警、城管等多部門協作,將市內投放的近60萬輛共享單車減少到10萬輛。
同在廣東省的佛山市,在過去3年內,經歷了共享電動單車跑馬圈地、限期整改,到現在適度發展的管理轉變。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對超投和違停車輛進行收繳,倒逼企業規范運營共享電動單車。
今年9月1日,浙江省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聯合互聯網租賃電動車企業出臺《租賃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自律管理規定》,對互聯網租賃電動車使用者采取“黑名單”管理措施,根據騎行者不同的違法行為,設置7到30日不等的限期使用。
山東省泰安市交警大隊,落實“約談+整治+規范”措施,推進共享電動單車交通亂象整治行動。貴州省納雍縣交管部門將辦理好的共享電動自行車號牌統一送到企業,督促他們上牌行駛、配備安全頭盔,按照指定區域停放車輛,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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