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國內多地出現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一直處于高壓態勢。作為基層哨點,藥店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除了做好環境消毒、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還應要求進店人員佩戴口罩,查看“兩碼”,測量體溫等,銷售“四類藥品”(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做好信息登記上報。
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錦豐轄區內絕大多數藥店都以高標準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但也有個別藥店存在僥幸心理。近期,有兩家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藥店被勸自主停業。

案例一
12月2日,經暗訪發現,錦豐轄區內某藥店疫情防控意識淡薄,疫情防控措施形同虛設。暗訪人員從進入店內,到購買“四類藥品”,全程無人督促佩戴口罩,無人測溫查看“兩碼”。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除了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還存在藥品著地堆放,藥品與私人物品混放,處方不全等問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檢查人員教育,該藥店意識到自身管理存在的問題,決定自主停業學習整改。

案例二
12月3日,檢查發現轄區內某藥店“四類藥品”銷售數量與登記數量有明顯的差異,存在銷售多個“四類藥品”未登記上報情形。同時,店內還存在經營場所混亂,處方藥、非處方藥混放,未按藥品貯存要求存放藥品的情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上述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檢查人員教育,店主決定自行停業整改。
下一步,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開展巡查檢查,督促各零售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對存在問題的藥店組織“回頭看”,持續保持監管執法高壓態勢,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此次疫情防控阻擊戰。(來源:張家港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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