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山東威海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定不移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市盛達氣體有限公司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進行充裝案
2021年6月3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氣瓶安全監督檢查,查明威海市盛達氣體有限公司對超期未檢驗氣瓶進行充裝及對氧氣氣瓶充裝二氧化碳。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罰款90000元。
案例二:
山東省科信電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維護保養電梯案
2021年6月22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特種設備日常監督檢查,查明山東省科信電梯有限公司進行電梯半月維保時未在維保記錄中填寫維保項目情況。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0000元。
案例三:
乳山市軍青電纜經銷處銷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電線、電纜案
2021年7月20日,市市場監管局對乳山市軍青電纜經銷處銷售的電線、電纜進行監督抽查,抽樣樣品經檢驗,導體電阻項目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均被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電線、電纜,沒收不合格電線100m、電纜80m,沒收違法所得14元,罰款1290元。
案例四:
威海華斌賓館有限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案
2021年8月19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停用特種設備專項稽查行動,查明當事人在用電梯未經定期檢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罰款30000元。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企業和市民,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來源:威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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