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0-12月,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
經查,2021年9月6日,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濟南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切實加強外埠轉入機動車管理的通告》。該《通告》規定,2021年9月8日至2022年8月31日,濟南市將實施外埠轉入機動車臨時性管理措施,外埠機動車(摩托車除外)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的,應當達到本省對濟南市要求執行的外埠轉入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國五標準)。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三條、三十七條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2021年12月10日,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濟南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停止執行外埠轉入機動車臨時性管理措施的通知》,主動糾正了違法行為,該通知已在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了公示。
下一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強化反壟斷執法,進一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落實,全力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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