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第三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風扇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6批次樣品,經檢驗,發現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7-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風扇的特殊要求》、GB 12021.9-2008《交流電風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4343.1-2018《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GB 19606-200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等標準,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及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耐熱和耐燃、風量、能效等級、連續騷擾電壓、騷擾功率、輻射騷擾、噪聲限值、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2021年電風扇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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