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月7日,重慶市藥監局網站公開2022年第3期行政執法案件信息。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 | 備注 |
1 | 渝藥監械處罰〔2021〕19號 | 重慶長樂硅酸鹽有限責任公司出廠的自熱炎痛貼未經檢驗合格案 | 重慶長樂硅酸鹽有限責任公司 | 袁先洪 | 當事人出廠的44批次自熱炎痛帖未經檢驗。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 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 ? 行政處罰的依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 ? |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 ||
2 | 渝藥監械處罰〔2021〕20號 | 重慶蜀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案 | 重慶蜀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葉緒平 | 當事人生產不符合經注冊的產品技術要求的HYJ-Ⅴ型微波治療機和HYJ-Ⅲ型微波治療機。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年修訂版)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 行政處罰的種類:1.沒收非法財物;2.罰款。 ? 行政處罰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年修訂版)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 ||
3 | 渝藥監械處罰〔2021〕23號 | 重慶鑫億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案 | 重慶鑫億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王貴蘭 | 當事人生產的“特定電磁波治療器”(型號:TDP-XY-12D,出廠編號:20210318131B)經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四川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傳導發射”項不符合規定,檢驗結論為:結果不符合規定。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版)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 行政處罰的種類:罰款。 ? 行政處罰的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版)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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