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因銷售過期食品被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所售沙琪瑪和豬大排均過期
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京石市監處罰〔2022〕82號)顯示,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以下簡稱“物美八角西街店”)銷售的“良食記”牌提子味沙琪瑪是由總公司配送,執法人員2021年1月5日檢查時發現,其貨架上1袋沙琪瑪(生產日期:2020年2月1日;保質期:常溫下10個月)已經過期。
該處罰書還顯示,物美八角西街店銷售的“繽紛牧場”牌優選豬大排也是由總公司配送,上述產品也被查出存在超過保質期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物美八角西街店罰款6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97.1元。
因食品安全問題多次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物美八角西街店并非首次被處罰。
信用中國數據顯示,物美八角西街店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于 2021年7月15日被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80000元。據悉,本次處罰涉及的具體問題為,2020年3月5日執法人員在物美八角西街店經營場所扣押已經超過保質期的“辣祖”牌九日辣祖年糕條3袋,物美八角西街店于2020年3月5日銷售已經超過保質期的“辣祖”牌九日辣祖年糕條4袋,以上產品生產日期均為:2019年3月5日,保質期至:2020年3月4日。此外,2020年10月26日執法人員在物美八角西街店經營現場扣押已經超過保質期的“赫曼穆勒”啤酒8罐,以上產品生產日期均為:2019年7月21日,保質期至: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10日執法人員在物美八角西街店經營現場扣押已經超過保質期的“糧食記”油嘴滑舌香辣鴨舌1袋,生產日期為:2019年12月7日,保質期至:2020年10月6日。
天眼查數據顯示,物美八角西街店于2018年2月1日被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處罰,原因涉及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5月23日,該店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3次,涉及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家鄉腸;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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