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4月,李先生等7名消費者向青島市市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南區消保委)投訴,反映市南區某健身會所突然注銷停業,導致預付卡無法正常使用。5月份,又有26名會員集體投訴,隨著時間的推移,相關投訴的會員人數越來越多,最后高達150多人,涉及金額少則幾百,多則上萬,消費者紛紛要求市南區消保委協助退費。
市南區消保委接到該群體投訴后非常重視,立即安排專職人員展開調查,及時建立“會員群主微信群”,做好消費者的安撫工作,多次督促該店盡快與會員和解。但該店負責人在后期處理過程中不配合。為此,市南區消保委聯合專職律師,對該投訴進行了代理訴訟。迫于訴訟壓力,該店負責人主動出面,與大部分會員達成了一致意見。目前,未達成一致意見的19名會員已陸續進入訴訟程序,等待法律判決。
【案例評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停業、歇業或者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并提前三十日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費者。”本案中,經營者由于自身原因突然閉店停業,應當依法為消費者退回剩余會員費。市南區消保委針對多次調解無效、經營者的回避抗拒態度等情況,積極與專職律師聯合運用法律武器,采取庭前調解、代理訴訟等手段,最終促成大部分消費者與經營者達成和解意見。(來源:青島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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