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2年4月,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藥械化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對以下涉案單位予以曝光。
| 序號 | 行政相對人 | 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依據 | 所屬環節 | 處罰結果 |
| 1 | 濟南翼百特商貿有限公司 | 濟南翼百特商貿有限公司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 流通 | 1.沒收違法所得肆佰叁拾貳元整(432元);2.并處違法銷售藥品貨值金額(貨值金額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1.5倍的罰款拾伍萬元整(150000元)。罰沒款合計拾伍萬零肆佰叁拾貳元整(150432元)。同時,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 2 | 濟南魔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醫療器械,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給予處罰。 | 流通 | 免予行政處罰 |
| 3 | 濟南達軒貿易有限公司 | 當事人擅自設立庫房,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給予處罰。 | 流通 | 處罰款壹萬元整(10000元) |
| 4 | 山東美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給予處罰。 | 流通 | 沒收違法所得4120元,罰款10000元,罰沒合計14120元。 |
| 5 | 濟南青華醫院有限公司 | 當事人未驗明藥品的規格,違反了《山東省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第十一條、《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第四十一條。 | 使用 | 警告 |
| 6 | 濟南宏樂大藥房有限公司 | 當事人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藥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予以警告。 | 流通 | 警告 |
| 7 | 濟南健生堂大藥房有限公司 | 當事人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藥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予以警告。 | 流通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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