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年來,廈門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不斷增加,一些電動自行車的不規范使用嚴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

日前,廈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通告》。決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違法銷售、違法停放、違法充電等十類違法違規行為,并組建了交警、市容、市場、消防四支整治聯合執法隊。
在禾山路哈啰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內擺放著多款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隨機測量了一款電動自行車。結果顯示,這款電動自行車的鞍座長度接近400毫米,鞍座到地面的高度為700毫米,已經遠超國家標準。

反復測量后,執法人員發現,店內有4個品牌共12輛電動自行車涉嫌超標,執法人員現場封存了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后續將送到市質檢院開展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工作。
據了解,電動自行車標準規定的鞍座長度應小于等于350毫米。國家標準對鞍座長度進行限制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違規載人,如果鞍座被加長,可能存在違規載人情況,造成電動自行車制動性能下降,車體的負載超過可承受范圍,產生交通危險。

另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執法人員檢查后也發現店內多款電動自行車專用充電器存在電壓過高的問題。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國家標準是48伏;而店內發現在售的為60伏,電壓太高,在充電時易造成電池燃燒,從而引發火災。
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這些超標產品進行扣押,并依法對涉事商家進行相應的處罰。

隨后,執法人員還檢查了金尚路的新日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發現車輛配置的蓄電池與產品合格證上標注信息不一致。
截至4月20日的三周時間里,市場監管部門共查獲超標電動自行車102輛,立案調查93起。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工程師鐘向陽說:“下一步,我們會加強宣傳引導,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銷售門店落實主體責任。”(來源:廈門市場監管)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