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5月6日,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曼秀雷敦)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為95萬余元,執行法院為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涉及案件為曼秀雷敦與經銷商成都明嘉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相關文書顯示,曼秀雷敦此前因拖欠成都明嘉化妝品有限公司費用被法院判賠。

截圖來源:企查查
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成立于1990年5月,注冊資本1538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冼啟聰。
中國質量新聞網發現,去年11月,該公司曾因生產不合格化妝品被罰近50萬元。
據悉,曼秀雷敦生產的男士潤唇膏SPF15-冰涼型(批號:J02340,生產日期:2019年7月10日)經抽檢,水楊酸乙基己酯檢驗結果為5.13%,經復檢檢測結果為5.22%,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并且可以處違法所得3到5倍的罰款。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處罰:沒收男士潤唇膏SPF15-冰涼型(批號:J02340,生產日期:2019年7月10日)1427支;沒收違法所得495711.2元。
此外,2021年8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化妝品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標稱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肌研美白雙重保濕潔面乳被檢出凈含量標注項目不合格。
在2019年,該公司還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被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罰款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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