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邁入營商環境改革“5.0時代”
4大方面200項具體措施植厚企業發展創新沃土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傅江平) 5月7日,深圳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對近日出臺的《深圳市建設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有關情況進行公開解讀。《實施方案》從市場環境、法治環境、開放環境、政務環境4個方面提出了12個領域的任務內容,并明確了要在今年落地實施的首批200項具體改革事項。這意味著深圳正式開啟優化營商環境5.0版改革。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深圳市司法局一級調研員黃祥釗、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國偉、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王卓民、深圳海關副關長涂琳等出席。

據了解,去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將深圳等6個城市列為首批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作為國內市場主體規模最大、民營經濟最活躍的城市之一,深圳始終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改革工程”,近年來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迭代推出了營商環境1.0至4.0系列改革政策,從先行先試到全面落地,改革舉措在全市“遍地開花”,為經濟發展帶來了眾多新變化。在此前發布的《2021年廣東省營商環境評價報告》中,深圳獲得“營商環境最佳口碑城市”第一名,探索企業強制退出、全面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成立破產事務行政管理機構等案例被列為典型經驗和創新舉措。
據介紹,此次《實施方案》注重高標準落實,對照國家101項改革任務逐項明確落實舉措,以先行示范的標準推進實施,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確保把國家統一部署的“規定動作”落實到位。
在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方面,《實施方案》聚焦服務市場主體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準入”“準營”“運行”“退出”全鏈條,為企業“松綁”“解絆”。李國偉表示,在新一輪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中,讓企業開辦更省心,像“網購”一樣方便,將開辦企業涉及到的所有事項整合到一個平臺,實現“一網申請,應辦盡辦,一日辦結”。比如此次改革中,在“開辦企業一窗通”平臺上增加銀行預開戶和在線簽訂“三方協議”功能,打通銀行、稅務、社保和公積金管理系統。企業在設立環節可一并填報銀行開戶信息,設立成功后平臺將把信息自動推送給符合條件的銀行辦理預開戶,并共享至稅務、社保、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扣繳、托收手續,無需企業多次提交材料。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方面,《實施方案》充分運用特區立法權和新型監管手段,營造尊重企業、尊重創業者和勞動者的良好氛圍,讓企業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其中,就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實施方案》圍繞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持續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提升案件審理和仲裁服務效能等領域,提出14項具體改革事項。例如,研究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研究制定企業合法權益受損評估與補償救濟協商辦法,推動政府部門履行補償救濟責任。
深圳市場監管部門也將在這一輪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中,圍繞“健全透明規范的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推出系列改革措施,做好“規定動作”的基礎上,創新一批有深圳特色的“自選動作”,進一步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比如,退出渠道更多元,持續營造“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優化升級“企業注銷一窗通”平臺,實現多部門注銷業務“一次申請、聯動注銷”,讓市場主體“好進又好出”。進一步完善除名和依職權注銷制度,主動清除“失聯”“僵尸”市場主體,加快市場新陳代謝。率先建立企業破產信用修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依法依規調整相關的信用限制和懲戒措施,支持企業通過重整獲得新生。
在監管方面,深圳市將繼續深化行政執法改革,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組織市直執法部門編制發布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依法、合理設置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使用條件;進一步規范罰款行為,全面清理沒有依據或者設立依據與上位法沖突的罰款事項,讓執法標準更加科學化、規范化,促進全市行政執法品質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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