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9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執罰〔2022〕29號),涉及天津市河北區英倫時尚面包店。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市監執罰〔2022〕29號
當事人:天津市河北區英倫時尚面包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120105MA05M43M16
經營場所:天津市河北區寧園街道華新大街珍園里增1號底商
執法人員于2022年2月14日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于微信朋友圈及餓了么平臺發布“冰墩墩”蛋糕預定信息,并在店內銷售“冰墩墩”及“小熊貓”蛋糕。2022年2月21日,本委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2月16日及2月2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圍繞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定其違法事實。3月18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當事人于2022年2月10日在微信朋友圈及餓了么平臺發布定制“冰墩墩”蛋糕信息,2月11日至2月12日共銷售“冰墩墩”蛋糕14個。2月13日至14日,當事人將“冰墩墩”改為無奧運五環標志的“小熊貓”蛋糕,其“小熊貓”蛋糕形象仍為面部有閉合彩色線條的熊貓,與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形象近似,足以引人誤認為是冬奧吉祥物“冰墩墩”,共銷售“小熊貓”蛋糕6個。本案違法經營額共計1527.87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2.現場筆錄、現場照片。3.對當事人的詢問筆錄、蛋糕定制單單復印件、餓了么訂單打印件、朋友圈截圖打印件及《北京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關于回復<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函>》的等材料。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截圖。
本委于2022年4月11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津市監執罰告〔2022〕56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
本委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志,即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 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或者為商業目的擅自制造奧林匹克標志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并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考慮到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中“三、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適用規則(七)行政處罰裁量情形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1)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規定的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 ,當事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處5000元罰款。
當事人應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到 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天津分行、中國銀行天津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分行、中國光大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行、浙商銀行天津分行等市財政指定非稅收入收繳銀行對公網點。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者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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