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一條刑事判決書信息。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于某某于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間,利用在聯想(北京)有限公司工作的職務之便,伙同被告人梁某某、劉某某等人通過修改顧問簡歷、抬高顧問工時標準等方式,侵占聯想公司工時費共計人民幣990.12萬元。于某某于2020年12月1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梁某某、劉某某也于同月向公安機關自動投案。
最終法院判被告于某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梁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劉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責令三人在各自涉案金額范圍內繼續共同向被害單位聯想公司退賠人民幣763.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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