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北京京通時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價格法被罰175555元。
京豐市監處罰〔2022〕7645號顯示,北京京通時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間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收費標準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應收119544元,實收154655元,多收價款35111元。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一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一)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75555元,沒收違法所得35111元。
第三方信息顯示,北京京通時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岳山。經營范圍包括健康管理、健康咨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軟件開發;市場調查;軟件咨詢、經濟貿易咨詢等。
此前,北京漢方和壽堂中醫醫學研究院(有限合伙)也因核酸檢測多收價款被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其在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間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收費標準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應收11160元,實收17908元,多收價款6748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對北京漢方和壽堂中醫醫學研究院(有限合伙)罰款3374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6748元。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