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酒類,方便食品,餐飲食品11大類食品1771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4大類4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01
柞水縣農特惠民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陜西供銷柞水木耳綜合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委托陜西新田地綠色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嶺秀點贊+圖形牌柞水黃花菜,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02
延安騰創工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寬粉,1批次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03
西安市人人樂超市有限公司公園南路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西安眾鑫鼎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眾卉祥+圖形牌麻花,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04
陜西嘉品云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豐慶路陜埠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安金朝陽商貿有限公司委托彬州安得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藝溪牌豆油皮(豆腐皮),1批次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蔬菜干制品中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最大限量值為0.2g/kg。企業在加工過程中違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抗氧化的目的。攝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體內經酶轉化后由尿液排出體外,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鉀明礬、銨明礬)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產生鋁殘留。鋁不是人體必需微量元素,不參與正常生理代謝,具有蓄積性,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分的吸收,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不得超過200mg/kg。造成鋁的殘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違規過量使用所致。
霉菌
霉菌是常見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會腐敗變質,失去其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規定霉菌的最大限量值為150CFU/g。糕點中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環境或生產設備衛生狀況不佳;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蛋白質
蛋白質屬于質量指標。《非發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中規定豆制品的蛋白質含量應不低于43.0g/100g。造成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采用的加工工藝影響其終產品蛋白質含量不均勻;或者為節約成本沒有嚴格按照配方投料,降低了含蛋白質原料的比例。(來源:陜西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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