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24日,山東省日照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和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典型案例(第二批),涉及日照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日照盛康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二分店銷售劣藥案。
2022年1月18日,日照市市場監管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日照盛康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二分店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貨架及柜臺中擺放的13種藥品共30盒已超過藥品標識有效期。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2022年4月7日,日照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藥品30盒,吊銷當事人藥品經營許可證,對主要負責人李某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3200元,并處罰款1600元,終身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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