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公告(2022年第13期)
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京市食品進行抽檢,其中涉及我區部分企業和經營戶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按相關要求,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寧區德汝煙酒百貨商店銷售的“干百合”。上述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經查,該單位購進“干百合”10斤,單價15元/斤,貨值150元。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針對該商家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南京市江寧區范定照百貨超市店銷售的干部黃花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經查,該企業購進干黃花菜2公斤,貨值119.2元。已銷售0.956公斤。下架0.94公斤。未召回原因:銷售0.956公斤全部用于食品安全檢測抽樣。針對企業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當地監管部正在調查處置中。
南京市江寧區馳達快潔菜加工中心銷售的小米椒。啶蟲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經查,該企業購進小米椒20斤,采購單價為26元/斤,貨值520元,銷售3kg,銷售單價50元/kg,共計150元。未召回原因:除抽檢的3kg外,企業已將剩余的小米椒銷毀,無法召回。針對企業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江寧區老頭生鮮超市店銷售的泥鰍。經檢測,當事人銷售的泥鰍中的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購進“泥鰍”10斤,購進價格是17元/斤,銷售價格為20元/斤,已全部銷售完畢。未召回原因:因涉案農產品屬于鮮活產品,食用完畢,無法召回。針對該店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行為,當地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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