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2022年第8期)
近期,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對房山區18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現將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力升源工貿有限公司(燒烤)
當事人不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2、北京繽紛餐飲有限公司(繽紛餐飲)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工具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3、北京市恒天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龍城瑞豪賓館(匯澤餐廳)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工具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4、愛上湘味(北京)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愛上湘味)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工具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5、北京詩月園餐廳(炸醬面)
當事人不具有與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6、北京龍云尚澤商貿有限公司(風味排骨串)
當事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7、北京亮唐餐飲有限公司(亮亮餃子館)
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8、北京振豪福龍餐飲有限公司(天軍飯店)
當事人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改正。
9、北京石窩英杰小吃店(英杰小吃)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0、北京寶山金海小吃店(寶山金海小吃店)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1、北京藝雅馨然商貿有限公司(金延邊燒烤)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2、北京王正珍小吃店(早點)
當事人未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13、北京青龍維舟商貿有限公司(碧水維舟農家院飯莊)
當事人生產經營食品時,未穿戴清潔的工作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14、北京市城關逍遙園小吃店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工具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 》 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15、北京石樓寶地生金小吃店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工具用具未能專用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 》 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 》 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16、北京香豫餐飲有限公司(香豫飯館)
當事人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7、北京凱旋四季農家院飯莊(老北京烤鴨)
當事人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停止線上經營行為。
18、北京鴻瑞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鴻瑞源餐飲)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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