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璐得商貿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合瑤市監長處罰字〔2022〕第12號
當事人:安徽璐得商貿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1003944644484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在銷售“廣濟堂催奶寶玫瑰花木瓜葛根代用茶”時宣稱該產品具有保健功能,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
行政處罰種類: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并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長江中游省會城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第十一條、《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九章第一節第【293】條的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00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協議銀行繳納罰沒款。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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