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局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重點領域,組織開展了2022年民生領域“鐵拳”行動,以案件查辦為契機,出鐵拳辦鐵案,取得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擴大“鐵拳”行動的影響力,有力震懾違法經營者,凈化市場經營環境,現將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江蘇圣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不執行政府定價案
案件簡介:
2022年3月,廣陵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對江蘇圣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將降價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電商戶,多收電費合計297182.98元。當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前,已將上述多收價款297182.98元以退費或抵扣的形式退還商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廣陵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2018年以來,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密集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強力推動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但在轉供電環節仍然存在政策傳導的堵點、斷點、難點。
該案的查辦打擊了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確保電價政策紅利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切實提升了轉供電主體價格自律、守法經營和誠信經營意識。
案例二
江都區仙女鎮宗乾車行加裝電動自行車經營行為案
案件簡介:
2022年4月,江都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仙女鎮宗乾車行銷售的愛瑪電動自行車外形尺寸、整車質量等主要性能指標上傳至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信息系統后,與實際使用車輛不符。經現場檢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江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電動自行車因其方便、省力等特點,是很多消費者的首選代步工具,但電動自行車質量事關道路交通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該案的查處,對嚴厲打擊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隨意拆裝、改裝電動車的違法行為,形成了有力的震懾。
市場監管部門要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保持對電動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的高壓震懾態勢,有效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生命安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案例三
寶應縣朱三廚具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冒用認證標志的液化石油氣減壓閥案
案件簡介:
2022年5月,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對該縣朱三廚具經營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經營部待售的燃霸瓶裝液化石油氣減壓閥、超冠液化石油氣中壓減壓閥不符合國家標準,燃霸瓶裝液化石油氣減壓閥外包裝標注有“ISO9001”的標志,但其生產廠家未獲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燃霸瓶裝液化石油氣減壓閥98件、超冠液化石油氣中壓減壓閥53件,沒收違法所得490元,處罰款351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瓶裝液化石油氣普遍使用在餐飲店、路邊夜市攤點或是未加裝天然氣管道的老舊小區,是每年夏季火災隱患的重點。液化石油氣減壓閥是其裝置的關鍵部件,其生產的合規性與老百姓的安全息息相關。
此案的查處體現出市場監管部門保民生、重民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市場監管部門要持續開展燃氣灶具安全排查整治,加大燃氣安全監督檢查力度,重拳打擊燃氣灶具質量違法行為,防患于未“燃”。
案例四
寶應縣某煙酒商店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案件簡介:
2021年12月,寶應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公安局對該縣某煙酒商店進行現場檢查,在營業場所內發現圣龍腎寶片、侍哥1號牡蠣黃精壓片糖果、威鋒哥人參牡蠣壓片糖果等產品。上述產品經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檢驗,結果均檢出西地那非、他達拉非成分。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至寶應縣公安局處理。
典型意義:
性保健產品含非法添加違禁藥品是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商家利用消費者保護隱私的心理,隱蔽性地進行銷售,消費者對藥品和保健品的辨識度低,易被蒙騙。
此案的聯合查辦,不僅對此類商家形成了威懾,也凸顯了“行刑銜接”在執法辦案過程中的重要性。市場監管部門在加強區分保健品和藥品宣傳力度的同時,需引導消費者購買標有正規標識“藍帽子”的保健品。
(來源:揚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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