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22年溧水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十期)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了對我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涉及我區部分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盛莊劉姐菜籃子智慧菜場明覺店)夏昌玉銷售的黃鱔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NCP22320100272932525)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檢驗結果:恩諾沙星為1.96×103μg/kg(標準指標:≤100μg/kg)。該批產品購進日期:2022年6月1日,當事人購進涉案產品7.8 kg,購進價格80元/kg,銷售價格84元/kg,已全部售完。貨值金額655.2元,違法所得31.2元。已實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養殖過程中控制不嚴引起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當事人經營的涉案食用農產品貨值較少且違法行為輕微,本局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31.2元;2.罰款1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寧溧市監處罰〔2022〕230號
2、南京市溧水區合家歡副食品超市店經營的蟹香蛋黃鍋巴的處置情況:
(抽樣單編號:DC22320100344931375)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檢驗結果:菌落總數為7.1×10?/4.3×10?/4.0×10?/2.0×10?/1.4×10?,標準指標n=5,c=2,m=10?,M=10?。該批產品生產日期:2022-06-17,當事人購進涉案產品5kg,已實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原因是生產環節控制不嚴引起的。目前案件仍在辦理中。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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