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江蘇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蘇州市亞新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被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8萬元。

蘇環行罰字﹝2022﹞06第178號處罰文書顯示,蘇州市亞新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項、《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相關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元貳拾捌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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