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道恩托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當事人未取得教委頒發的辦學許可證,自2022年7月25日開始招生,截止到8月8日時止共招生35名學員,其中有15名學員是托管班,13名學員是學前數學托管班,7名學員是游泳班,托育費每人每周645元含每人150餐費,13名學員費用共計6435元,13名學員已完成全部學前托管班服務,違法所得6435元。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對當事人罰款6435元并責令其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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